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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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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的通知”自2024年8月1起实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24-07-02  穗卫规字〔2024〕3号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委反映。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6月21日 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externaldefibrillator,以下简称AED)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配置原则  根据科学规划、注重时效、优化配置总数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至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  三、数量标准  (一)政务服务大厅:每个至少配置1台。  (二)大型交通设施:  1.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向旅客提供服务的楼层,每楼层至少配置1台,楼层内旅客服务区域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增设1台。  2.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轨道交通站点(含城际铁路车站),按站点配置,每个站点至少配置1台;其中,有轨电车按线路配置,每条线路至少配置1台。  3.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服务区至少配置1台。  4.客运码头: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的,至少配置1台。  (三)娱乐休闲场所:  1.体育场馆:每个场馆的每个楼层配置1台,单平层面积每超过4万平方米的增设1台。  2.风景旅游区: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的,每个至少配置1台,且需考虑可高效覆盖全区域的方案。  (四)大型商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最大日人流量超过3000人次或建筑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每个场所至少配置1台。  (五)学校:每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区至少设置1台,对于大型校园,应按照“3至5分钟内调用”原则,结合学校面积、布局实际适当增加配置。  (六)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养老服务机构至少配置1台。床位数超500床的机构,应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配置。  (七)其他公共场所和单位:鼓励写字楼、住宅小区、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单位积极配置AED,可参考上述场所的标准进行配置。  四、标志标识  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相关要求和标准。  (一)AED应使用统一标识。标识由心形内加电击符号图案、AED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组成,背景色为橙黄色,心形图案为红色,文字和电击图案为白色,字体为黑体。详见附件。  (二)标识应配置在AED放置点的明显位置。存在视线障碍的AED配置点应配置发光标志。  (三)在外箱或机柜上,统一标明“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字样,粘贴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在非必要时取用AED,警示如蓄意破坏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周边应统一张贴操作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结合地方实际和铺设地点情况配备多语种说明,方便公众寻找取用。  (四)已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应在该场所平面示意图上标示AED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AED放置处设有统一、明显的AED导向标识。导向标识的配置应符合《公共信息导向系统配置原则与要求》(GB/T15566-2020)和《应急导向系统配置原则与要求》(GB/T23809-2020)的要求。导向要素规范、系统、醒目、清晰、协调、安全。  五、配置管理  (一)推荐配置。AED包装内推荐配置具备单向通气阀的呼吸面罩或一次性人工呼吸面膜、一次性手套等,保持及时更新。鼓励常规配备急救箱或急救包。  (二)安装要求。AED应安装在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位置。AED应配保护外箱或机柜,保护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得上锁、不采用扫码开启。户外AED机柜或箱体宜符合《电子设备机械结构户外机壳》(GB/T19183-2003)的要求,具备防风、防雨、防晒等抵御有害环境影响的功能。每台AED应由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广州首字母+行政区编号+AED编号,如越秀区GZ-01-00001),具体执行方式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发文确定。  (三)信息接入。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建立AED电子地图、导航和远程管理系统,实现AED位置信息、品牌型号、配置单位、功能状态、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使用记录等在线管理。配置单位应在每台AED安装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已配置AED的品牌型号、详细位置(具体地址及地理定位信号)、配置单位、管理单位、现场照片、是否对外开放使用、对外开放使用时间段等相关信息。本规范外的单位、个人自行购买配置的AED,鼓励接入上述信息管理系统。  (四)移机拆除。配置单位不得随意移机或拆除已接入信息管理系统的AED,确需移机或拆除的应提前1个月向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新安装配置信息,配置单位应在移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报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六、使用、维护管理  (一)日常使用、管理的主体。政府统一配置的AED及社会力量捐赠的AED,由接收的公共场所管理机构或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单位自行购买的AED,由所购买的单位作为使用、管理的主体。使用、管理主体负责对AED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做好记录。使用、管理主体应制定AED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每台AED的管理责任人,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并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更新培训人员信息。  (二)日常检查。使用、管理主体以信息化或人工巡检的方式对每台AED每日至少检查1次,检查内容包括:放置位置是否正确、AED箱体或外框是否整洁完好、标志标识是否完好、是否附有操作流程、AED是否能正常启动使用或AED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AED电池和电极片是否在有效期内。日常巡检中发现存在任何异常情况导致AED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设立故障牌或张贴故障标识,及时进行修复,并上报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维护保养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相关记录至少保存两年。AED设备和配件(电池、电极板等)使用年限或维保协议到期前一年应制定更新计划,确保及时更新。鼓励使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实现AED的智慧管理。  (三)人员培训。各单位配备AED后,每台AED须按照“1:10”的比例要求,组织在AED安装点附近工作的10名以上工作人员完成心肺复苏和AED使用的规范化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急救医疗指挥机构、红十字会为培训的主要单位,鼓励医疗机构、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等具备培训能力的组织提供急救培训服务,并建立培训台账。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AED的日常使用、管理主体应制定针对突发心搏骤停患者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举行应急演练(每年至少1次)。  七、监督保障  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督促指导行业内相关配置单位按规定进行配置和维护保养AED。配置单位违反本规范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规范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政策解读发布日期:2024-07-03      一、制定背景  2023年5月1日,《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21年12月13日国家出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提供了公共场所AED配置的规划配置要求和安装要求,指出“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为本地配置AED提供技术支持”的指导意见,为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提供了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和维护管理,统一全市AED标志标识和配置标准,借鉴国内外经验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三、主要内容  《规范》共包含八条内容,其中第一条是适用范围,规定了《规范》适用范围界定,主要适用于广州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范畴;第二条是配置原则,规定了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第三条是不同公共场所配置AED的具体数量标准,对《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规定的各个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标准进行了规定;第四条是有关AED配置中标志标识的相关规定,主要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相关要求和标准;第五条是AED配置过程中的配置管理,规定了AED安装和配置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第六条是AED配置后的使用、维护管理规定,主要明确了配置后管理的主体、责任内容及维护管理内容;第七条是明确了监督保障的责任主体和内容;第八条是规定了《规范》实施的具体日期及有效期。  四、广州行政区域内哪些公共场所属于本《规范》规定的AED配置范畴?  本《规范》所规定的需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包括: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鼓励配置的公共场所包括:写字楼、住宅小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及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主要依据来源于《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做好记录。鼓励其他公共场所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单位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自动体外除颤器。”对于不在本《规范》所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和单位,并无强制要求配置AED,但鼓励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配置AED。  五、本《规范》要求的“根据科学规划、注重时效、优化配置总数的原则,结合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场所面积等因素,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科学依据来源?  本《规范》规定的配置原则科学依据来源于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20年8月第29卷第8期《中国AED布局与投放专家共识》。结合国内外公共场所AED配置项目方案和实践经验显示,当公共场所发生心脏骤停时,对于室颤患者,除颤每延迟1分钟,生存率会下降7%~10%,即第一分钟内除颤生存率在90%,而超过10分钟除颤生存率基本为0。根据国内研究的结果证实,目击者在3-5分钟内使用AED对心脏骤停患者进行除颤,其存活率可高达50-70%。但进一步缩短时间要求,必然大幅度增加AED配置的数量要求和增加配置、日常维护成本,同时进一步缩短时间提升对患者的获益有限而经济、人力、管理成本显著增加,难以达到最优获益-成本比。“3-5分钟内可获取AED”的配置原则,符合科学性和经济性。  六、本《规范》对各个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数量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本《规范》中有关各个公共场所配置AED的具体数量标准以“按照3-5分钟内获取AED并到达现场为原则进行配置”的原则,再结合根据人口密度、人员流动量、分布距离、重点区域等因素进行配置。但可能受限于经济能力、管理维护人力、AED所在公共场所管理方主观原因及管理意愿等多方面因素限制,公共场所AED配置的工作数量往往一下子难以达到较高的水平,可具体结合实际情况,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必要经费支持、建立多渠道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资金筹集方式、管理单位政策宣讲及定期督导等方式逐步、分层开展广州市公共场所AED配置,最终达到配置数量的要求。制定的数量标准主要综合参考自《中国AED布局与投放专家共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维护管理规范》。  七、《规范》有什么亮点和创新?  1.确定“既要配好,更要管好、用好”的配置策略:在借鉴国内外AED公共场所配置项目的经验基础上,也提出了持续优化的“既要配好,更要管好、用好”策略,避免出现某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北欧部分地区)的AED配置密度高但使用率依然低下的困境,本《规范》不仅针对不同的公共场所的配置AED标准进行了界定,同时也在第六条使用、维护管理中明确了“日常使用、管理的主体”、“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和演练”的内容,期望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维护机制、提高培训和人员急救意识和使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实现AED的智慧管理多方面措施,保障AED“既要配好,更要管好、用好”。  2.在配置原则中,在原有《中国AED布局与投放专家共识》推荐意见3“建议单位或区域在公共场所配置AED时根据人口密度、人口流动量、分布距离等影响因素,可以按照第一目击者能够在3~5min之内获取AED并赶到患者身边为原则。”中,增加重点区域作为AED配置的影响和考量因素。  3.在标识标志中,在标识中增加了“广州”的相关标识,体现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及特色之处。  4.在使用、维护管理中,明确了AED配置后日常使用、管理的主体,有效保障了AED配置后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AED在紧急情况时正常可用。  5.在配置AED编号时,明确“每台AED应由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编号(广州首字母+行政区编号+AED编号,如越秀区GZ-01-00001)”,编号规则体现到广州的本地特色。​   信息来源: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相关链接:http://wjw.gz.gov.cn/gkmlpt/content/9/9740/post_9740152.html#559   个人观点:   如果说2023年2月1日,“广州市人大”发布的公告,“通过《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立法;   那么这次“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规范(暂行)的通知”自2024年8月1起实施则是对其后续的执行。执行的单位:“广州市卫健委”;   所以广州地区没有配置AED的相关行业要注意了,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考虑,该配置AED的就要赶紧行动起来落实配置。   《规范》所规定的需配置AED的公共场所包括:政务服务大厅、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鼓励配置的公共场所包括:写字楼、住宅小区、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站及各类企业或工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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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30国际羽联突发事件,反思我国运动场馆安全保障是否得当?
   ​6月30日,在印尼举行的2024亚洲青年羽毛球锦标赛混合团体小组赛中,中国羽毛球队17岁小将张志杰突然晕厥,送医后不治身亡,因抢救无效去世。图片来源:网络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运动员突然倒地,然后发生抽搐的情况,教练员马上进场却被一旁的裁判阻止了,眼睁睁地看着现场患者在痛苦地挣扎着,看着这个过程可让人非常痛心。新闻通稿称“他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就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最终还是不治身忙。   在这个事件中,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进行反思,为什么这种情况不马上进行急救?为什么现场急救人员进场后不马上进行心肺复苏?为什么这么重大的赛事没有AED保障?   无论是羽毛球还是足球,运动员突发的、无接触倒地抽搐,几乎个个都是心脏骤停,现场急救人员需要毫不犹豫的冲上去,迅速判断呼吸脉搏,然后实施后面的急救流程。​   心肺复苏急救技能和AED除颤是应对突发心脏骤停有效的急救措施,可是我们在这个视频中既看不到急救员为患者做心肺复苏,也看不见AED的除颤!这是让我们对这么大的比赛,安全保障是否充足值得质疑的。   同时,也值得反思的是我国目前的运动场馆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得当?安全保障已经做足了吗?   运动场馆心肺复苏要不要学?答案是:必然的!   运动场馆需要配置AED吗?答案也是:必然的!   学急救,会急救的意义在哪里?学会急救就会救人吗?我想,应该还不够,因为我们还需要大大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在危急时刻充分把握每分每秒,急救就是抢救,抢救就是抢在第一间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救治!因此,我们确实需要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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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财政部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正式将AED纳入物业管理基础服务!
​   今年6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将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正式纳入物业管理基础服务范畴。   AED纳入物业管理的基础服务范畴,标志着AED“救命神器”作为院前公共急救基础设备设施将会进一步得到普及,并最终覆盖住宅、商业物业等各个生活场景,全方位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AED,作为非专业人员也可以使用的便携式急救设备,能为心脏骤停患者争取宝贵时间,挽救生命。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的急救设备配置设定了明确的标准,要求至少配备一定数量的AED设备,更在全社会范围内提高了对AED重要性的认知。   ​自从《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AED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从大的省市到小的乡村,大力推广和普及AED的配置和使用,AED的市场需求展现出了显著的增长态势。目前,AED的应用场景不再仅仅局限于医院内外,而是拓展到了校园、交通、社区、机关、消防、景区、企业工厂等各个场景,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以上信息来源:应急科普人(公众号),更多关于AED的行业信息动态欢迎关注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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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AED救人动态:北京地铁AED一次除颤后患者恢复自主心跳!
   ​2024年6月21日凌晨00点20分,北京地铁6号线草房站的平静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紧急情况打破。一名30岁左右的男性人员在地铁口外猝然倒地,失去了呼吸和意识,生命垂危。家属焦急地呼叫求助,周围热心市民紧急联系站内工作人员寻求AED,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北京地铁6号线草房站工作人员接到求救,他们迅速反应,拿起配置在站内的麦邦AED,紧急奔赴现场。在紧张而有序的操作下,AED开始救援:正在心电分析请不要触摸病人—开始充电不要触摸病人—按下闪烁的电击按钮—已施加电击,听着设备清晰的语音提示,仅一次除颤后患者恢复了自主心跳。AED移除之前一直为自主心跳(救人设备中提取的数据)120急救人员赶到,将患者紧急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观察治疗。   这起事件不仅展现了北京地铁工作人员的高效应急能力,也凸显了公共场所配备AED设备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这样的救援故事能够激励更多的人关注急救知识的学习,让生命之花在任何时刻都能够绽放出最灿烂的光彩。​   ​   以上信息来源:北京麦邦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公众号)    注:封面图片与本文无关(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有不当之处可联系本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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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国产AED在荷兰成功拯救一名患者生命!
​   2024年5月23日,维伟思AED在荷兰某社区成功拯救一名70岁男性患者的生命,这也是维伟思在海外市场确认的第一例成功救援案例。   施救者是维伟思荷兰当地的合作伙伴StefHordijk,据其介绍:患者是一名大约70岁的男性,略微超重,此前并无心脏病史。当时他正在家附近骑自行锻炼,骑行10~15分钟后,突然晕倒。患者的妻子目睹了他的倒地,并立即拨打了120,几分钟后,志愿者StefHordijk先生带着AED赶到现场,并立即使用AED进行除颤,经过两次电击之后,患者成功恢复正常心律。随后,救护车赶到,将患者接入医院进行进一步观察治疗。   据统计,约70%的心脏骤停发生在家庭。为应对院外心脏骤停事件,荷兰推出了公民志愿者警报系统。当系统接收到心脏骤停报警时,将发送短信通知给到最近的,最多30名经过培训认证的志愿者,并指引他们立即前往患者处或拿取最近的AED。荷兰的24个120调度中心中有17个正在使用该系统,系统有大约66,500名注册志愿者。通过这种方式,志愿者能够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展开救援,提高了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生存机会。   ​此次成功的救援案例进一步证明了AED设备和专业培训在紧急救援中的重要性。ViVestAED(PowerBeatX3)在操作便利性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它的直观设计和清晰指示使志愿者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正确措施,极大地提高了救援的成功率。我们对ViVestAED的性能表现充满信心,今后会大力推荐给更多的社区和机构。这次救援案例更激励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为社区的安全和健康贡献力量。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急救知识及AED设备的普及推广,更多生命将因此被拯救。​   此次海外首例成功救援案例,对我们而言是一个巨大的激励。感谢每一位与我们并肩作战的合作伙伴,以及支持我们的团队。此次救援成功不仅增强了我们在国际市场上的信心,也激励我们继续创新,持续坚守“让每一颗心脏健康律动”的使命,进一步拓展国际“朋友圈”,为全球范围内,更多人带来安全和可靠的中国急救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1]:Characteristicsofanovelcitizenrescuesystemforout-of-hospitalcardiacarrestintheDutchprovinceofLimburg:relationtoincidenceandsurvival   信息来源:维伟思医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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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AED列车上成功挽救生命!又一低能量除颤仪立功!让我们为正能量点赞!
​本文转自《惠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2024年5月21日G1021次列车刚刚到达广州南站很多旅客还没来得及放好行李就听到广播里传来求助的声音7-8号车厢连接处有一位65岁左右的男性旅客发生急病突然晕倒,需要医生救治带着医护人员责任感深圳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孙雨晴医生14车厢的惠州市惠阳三和医院的李修斌医生先后赶到了事发车厢此时,旅客脸色发乌,呼吸渐弱必须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据了解,救人的这位惠州医生是来自惠阳三和医院急诊医学科的李修斌医生,当时他听到广播后立即起身,由于和患者距离较远,他一口气跑了五个车厢才来到患者身边。​作为一名急诊科医生李修斌和另一位孙雨晴医生立即为患者做了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和AED除颤,病人最终恢复了神志。李修斌医生初步判断,这位患者是急性心肌梗死引起的呼吸心跳骤停,随后120急救车赶到,将患者及时送往医院继续救治。​这趟列车的列车长目睹了整个经过,备受感动,事后他在自己的个人账号上描述了整个事情经过,他深情地写道……​​列车继续开行,终到深圳坪山站前又传来了广播声音:“旅客们,我们的列车因为救治突发急病旅客,晚点运行24分钟,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前方传来好消息,那位旅客由于我们抢救及时,已经脱离危险!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此时,车厢里传来了热烈的掌声……事后李修斌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医生,能够抢救一个人还是挺有成就感。”榜样出自平凡好人就在身边让我们为他们点赞!​以上信息来源:《惠州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在我们上期提及的麦邦AED成功挽救生命,体现了AED布防电影院的重要性!这次是久心AED在列车成功挽救生命又一案例,除颤能量小的AED在这段时间仿似屡立奇功。​下面是一组维伟思(150J)挽救生命的数据:​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事实,AED除颤能量虽然小,但是它的首发除颤成功率却不低。从而大大减轻患者后期康复的治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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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谁说影院场所不会发生突发情况?布防AED成功挽救了生命!超值!
​   2024年5月10日19:00左右,龙华区ATMLL上塘荟3楼电影院外,一位排队买票的顾客突然脸色苍白,晕倒在地,陷入了无意识的状态。同行家属惊慌失措,不停呼唤患者名字试图唤醒对方。   在这危急时刻,电影院的剪经理和物管的李经理闻讯赶来。他们毫不犹豫地蹲下身子,确认患者无呼吸、无意识,立刻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并将安装在影院的麦邦AED开机,将电极片贴于患者身上,AED提示:正在心电分析,请勿触摸病人—“请勿触摸病人,按下闪烁的电击按钮—电击已释放请立即开始心肺复苏......”听着清晰的语音提示,急救人员紧张有序的做着每一步急救工作。​   经过约7分多钟的紧急救援,患者终于恢复了意识。此时,120急救车也及时赶到,医护人员迅速将患者送往龙华区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观察和治疗。   这场生死救援虽然惊心动魄,但幸运的是,有剪经理和李经理的及时出手和专业救治,患者得以转危为安。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间大爱,也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顽强与不屈。   日常生活中,意外随时可能发生,当遇到有人心脏骤停,除了尽快拨打120,一定要及时进行“心肺复苏和AED除颤”多一人学会心脏急救方法,就可能多挽救一条生命。   以上信息转自:北京麦邦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观后感:又一个非常好的案例,电影院场所也一样存在突发情况,假如现场没有AED,有可能被陷入民事维权的纠纷。电影院配置AED成功挽救生命!难道不是真超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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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院前急救行业未来发展预测
​院前急救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急救评估:急救人员首先对患者进行快速而全面的评估,确定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以制定适当的急救方案。基本生命支持:如果患者出现心跳骤停或呼吸骤停等紧急情况,急救人员会立即进行基本生命支持措施,包括心肺复苏、AED(自动除颤仪)和人工呼吸。止血和包扎:对于出血伤口,急救人员会进行止血和包扎,以减少血液丧失并预防感染。紧急药物应用:在某些情况下,急救人员会进行紧急药物应用,如使用抗过敏药物、止痛药物等。氧气治疗:对于呼吸困难或低氧血症的患者,急救人员可以提供氧气治疗以维持足够的氧供。心电监护:对于心脏病患者,急救人员进行心电监护,以便及早检测心律失常并采取相应措施。伤口处理:对于创伤患者,急救人员会进行伤口清洁、处理和固定,以减少进一步的伤害。情绪支持:急救人员也向患者和家属提供情绪支持,以减轻紧张和焦虑情绪。院前急救行业上中下游院前急救上游原材料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等,是院前急救的基础。下游应用行业包括医疗保健、公共安全、交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等,是院前急救的实施者。​2024年院前急救行业预测我国院前急救行业市场规模和增长率截至2019年,我国急救中心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36亿元,而到了2020年,这一数字更是增长到了38亿元。急救中心市场规模有望随着市场建设的日趋规范而持续增长。相关机构预计到2024年将突破49.28亿元。同时,产业产值规模也将随之水涨船高。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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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2024年度红十字救护员培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度红十字救护员培训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4年04月18日17:58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漳州市红十字会项目名称:2024年度红十字救护员培训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2024年度红十字救护员培训采购项目、1项、预算金额36.00000万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000000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闽红〔2019〕15号),福建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红十字救护员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闽红办函〔2020〕11号)指出,为深入贯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应急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工作。根据《漳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委托市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开展红十宇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函》(漳红函[2023]1号),漳州市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是目前全市唯一具备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及制证资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中心专兼职师资经过福建省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总会师资班、国际急救认证核心师资班的培训;核心的兼职培训师资大都来自市内各医院的医护人员、专家和市属高校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整个师资队伍具有较强的授课和扎实的操作技能能力。为保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延续性和统一的质量标准,确保按要求完成应急救护培训任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漳州市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符合要求且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前提条件。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漳州市红十字现场救护培训中心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6号三、公示期限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人:漳州市红十字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6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0596-2091257      2.财政部门联系人:漳州市财政局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大院1号楼620联系电话:0596-2026322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漳州诚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路向荣大厦12层F室            联系方式:小沈15396369665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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